台灣殯葬儀節及意涵

一個人生命結束之後,其家人朋友便會在極度悲哀痛楚之中自動地承擔起保護屍體,並舉行各種儀式,「護送」死者的靈魂到另外一個世界去的神聖任務。因此,世界上的各個民族都十分注重對死者「身」和「靈」的照顧,但是,由於文化傳統的差異,喪葬儀式因而各不相同。最講究喪葬儀式的,應數中華民族;也就是說,在世界上沒有第二個國家的人民像中國人那樣對喪禮具有細緻、認真、負責的精神,正是這樣的殷勤、規矩、孝順,所以德國哲學家費爾巴哈才會說中國人是最為死者操心的民族。一語中的,真可謂旁觀者清。
  依據古史的記載和傳說,黃帝之時悼念死者只要心喪、悲痛即可,而無喪葬禮儀;堯帝之時,制定了三年喪期;發展到周代,才正式形成一套非常繁複而嚴謹的喪葬祭禮的程序。(註1)
  《儀禮》、《禮記》、《周禮》中鉅細靡遺的規範了從彌留狀況的「屬纊」到「禫祭」(三年喪滿之祭,實為二十七個月)的治喪過程,對於殯葬儀式的步驟,行禮致哀的儀節,殮衣的件數,喪服的穿法,祭品的內容,乃至負責執行治喪事宜的人員編制、稱謂、官職、工作職掌等細節在《三禮》中均有詳細的規定。
  研究傳統的殯葬儀節,就像在讀古人編寫的生命倫理劇的劇本,因為它規範了不同親屬關係守喪期間的言行舉止及服裝儀容,且依照血緣親疏編寫不同的分鏡表。因此,喪親家屬日常生活受規範限制的程度不同,對倫理及孝道的表達也不盡相同。
  這一套戲本在我國已經流傳了三千年,到今天仍有約75%在台灣地區傳統葬式中被保留。雖然因各地方的風俗、環境、語言不同而略有差異,但是在表達中華文化中生命倫理的意涵及對孝道的闡釋則是全國一致,且遍及全球的華人社群,歷經數千年而不變。
茲將當前台灣地區傳統葬式的殯葬儀節及其意涵概述如下:

一、鋪水床:在大廳或客廳用木板、門板或床墊擱在兩張長板凳或六個圓板凳上,再鋪上草蓆或床單供瀕死者躺在上面,等待其斷氣。

二、移鋪:將瀕死者搬到大廳或客廳的水床上,以避免在臥室內斷氣,陰魂盤踞在房內。

三、辭神:有些久病在床或罹患絕症的病人,常會祈求鬼神的幫助以期戰勝病魔,當病人進入瀕死狀態時,家屬準備為親人送終,但有時等了一、兩天,仍未斷氣。這時禮儀師會安排辭神儀式,以辭退神明的助力讓病人早日安詳往生(去世)。

四、遮神:將病人自醫院或臥室移入大廳(或客廳)前,先用紅紙或米篩將神明及祖先牌位遮起來(註2)。其目的,在於避免彌留或斷氣後為亡者沐浴、更衣時裸露身體對神明及祖先不敬。另外一個原因是不忍祖先看到子孫死亡而哀傷,目前台灣地區在宅治喪仍保留此作法。

五、助念:佛教信眾的作法,助念成員以法師及蓮友為主,助念方式以唱頌阿彌陀佛聖號為主,讓往生者心靈平靜,時間以八小時為最普遍,人數最少一人最多可至三、四十人。

六、腳尾經:民間習俗的作法,成員以道士或誦經團師姐為主力,主要功能在超渡亡靈,以唱頌彌陀經,普門品,大悲咒,往生咒等經咒為主,人員以奇數三、五、七人為主,時間以偶數計算,以二小時為一單位。

七、開魂路:主要目的是為剛去世的亡靈指點迷津,引導祂到應該去的地方報到,以免流離失所淪為惡鬼為害人間。台灣北部地區以釋教(註3),中、南部以道教科儀為主,時間約四或八小時,成員六至七人,需搭三寶或三清法壇。過程以淨壇、請佛(神)、發表、引魂、拜懺、唱頌經文、解結、跑赦馬、過橋、燒庫錢、謝壇為主(註4)。

八、沐浴:依照台灣的習俗沐浴可分為實質性和象徵性兩種
(一)、實質性沐浴:遵照死者宗教信仰在彌留時或助念後,用新毛巾沾溫水擦拭遺體。
(二)、象徵性沐浴:由宗教師以柳枝(或竹枝)綁上白布沾乞來的水(註5),在遺體上從頭到腳象徵性的比畫,同時講些吉祥、祈福的「好話」。

九、更衣:依據台灣的習俗(註6),彌留時就應該為親人穿上壽衣,以保證死後能得到這套衣服。死者所穿衣服論層不論件,閩南人一律用奇數,依年齡大小而穿,從五到十三層,年紀愈大層數愈多。客家人則採男雙女單之原則為死者穿衣。(佛教界主張往生後不宜搬動遺體,待助念八小時後才能為往生者著衣)。

十、示喪:示喪的功能在於告知左鄰右舍及來訪親友家中有人過世,「嚴制」代表宅中輩份最高之男性過世,「慈制」代表宅中輩份最高之女性過世,「喪中」或「忌中」代表長輩尚存,晚輩去世。

十一、貼紅:用長方形的紅紙貼在喪家左鄰右舍的門上,其目的有三,一、避免弔喪親友或治喪人員誤闖鄰宅。二、避免亡者靈魂返家時走錯家門。三、為鄰居討個吉利免觸霉頭。

十二、接棺:棺木送抵喪宅時,家屬穿著孝服跪在棺木前焚燒用銀紙折成的元寶,口中唸著:「○○!您的大厝買回來了」象徵棺木是子孫用現金購買的,希望亡者安心使用。

十三、乞水:入殮前備妥水桶、刈金、壽金、香、銅板等用品。由法師率領孝男、長孫等主要眷屬前往附近河川或埤、湖等水流匯集處向水神乞求淨水為亡者沐浴,獲得「允杯」後燒金紙回饋。

十五、入殮:可細分兩個步驟:先將遺體放入棺內,以庫錢固定,戴上首飾,放入過山褲、護心鏡、九朵蓮花等壽內用品,再蓋上壽被或蓮花被等。然後舉行祭拜儀式,瞻仰(視)儀容後將棺木加蓋封閉。

十六、辭生:象徵死者此生享用最後一次佳餚,也是辭別陽世生活的一個儀式。宗教師代死者夾菜(六或十二樣),每一道菜依特色或諧音說一句吉祥話,如「食豆干子孫代代做大官」,「食一粒豆,子孫房房吃到老老老」。

十七、放手尾錢:宗教師將死者身上所留下來的錢放在米斗內,然後一面說好話,一面將錢幣均分給在場的子孫,象徵死者將財富傳承給子孫,保佑子孫富貴萬年。

十八、瞻仰(視)遺容:蓋棺前家屬及親友看亡者最後一面,晚輩對長輩稱瞻仰,長輩對晚輩或平輩間稱瞻視。

十九、豎靈:台灣習俗,入殮後佈置臨時靈桌,其上安置遺像、靈位牌、香爐、蠟燭,以供弔喪親友上香及早晚捧飯之用。靈桌下放矮凳一張,凳下放亡者拖鞋一雙、洗臉盆、毛巾、牙刷、牙膏、漱口杯等盥洗用品供亡者使用。

二十、作七:按照民間流傳的說法,人死後要到陰間報到,每隔七天,按照順序從第一殿到第七殿(註7),接受一位冥王的審問。因此,往生後每隔七天為亡者「誦經禮懺」一次,祈求眾神幫助亡魂消除業障,早日離開地獄,重新投胎做人。

二一、家、公祭(奠)禮:家屬及親友公開向亡者表達追思及告別,並正式宣告死者離開活人的世界。

二二、培土:靈柩抬到墓地後直接推進壙內,請風水師持羅盤校正方位後,孝男跪在靈柩前,以孝服之下擺盛土,撒在靈柩上,並預告亡者:「阿爸(母)!土要下去了,趕快起來!」,其目的是避免亡者的靈魂隨靈柩被掩埋。撒土入壙象徵孝子、孫等親葬其親。
二三、祀后土:依照台灣習俗,掩土成墳後先將祭品擺放在土地公(以石塊刻上「后土」)前祭祀,祈求保佑先人不受打擾。
二四、安葬:祀后土後所有家屬及送葬親友持香祭拜,並焚燒金銀紙,告別先人有形的形體。

二五、撒五穀子:安葬禮後子孫跪在墳前,由宗教師將盛於米斗內的五穀子撒在墓穴的東、西、南、北及中央,並按方位諧音念吉祥話,子孫則應「有!」,最後將米斗內的硬幣及鐵釘分送在場子孫帶回保留,其目的在祈求先人保佑子孫年年豐收生活富裕子孫滿堂。
二六、繞墓:離開墳前由宗教師帶領全體家屬以逆時針方向繞墓三次,象徵子孫不忍離去。

二七、火葬禮:將靈柩抬至火葬場的祭拜大廳,由禮儀師主持簡短的火化禮後,將棺木推進火化爐,此時家屬喊叫亡者,請他(她)趕快離開如:「阿爸(公)!火快來了,趕快走喔!」其目的在提醒亡者的靈魂趕快離開以免被火焚燒。

二八、返主:安葬或進爐後由長孫捧著靈位牌返回喪宅,並將靈位牌安置在「公媽桌」(註8)上,象徵亡者靈魂返回家中接受子孫供奉。
二九、晉塔:撿骨後上香稟告亡者即將前往安厝的靈骨塔,到達目的地後將骨灰罐供在靈骨塔的祭拜大廳,先拜地藏王菩薩、土地公後再拜亡者,燒完金、銀紙後將骨灰罐安厝在骨灰櫃中,上鎖三拜後完成。家屬先拜地藏王菩薩、土地公,象徵代替亡者向主管神祇拜碼頭,祈求神明保佑亡者及其子孫。

三十、完墳:又稱謝土、圓墳、完山,新墳建造完成後,由風水師選擇吉日良辰,準備祭品、供品等酬謝后土及祭拜亡者。

三一、百日:古禮稱卒哭,指死亡當天算起第一百天所做之祭祀活動,大多延請宗教師到靈位牌前誦經,時間約二小時。經濟條件較佳者,則會在家或到寺廟請法師做整壇的的功德。

三二、對年:古禮稱小祥,去世一週年所做的祭祀活動,逢閏年則提早一個月舉行。通常在自宅的靈位牌前,敬備祭品請宗教師誦經,家屬原則上應全員到齊。
三三、合爐:類似古禮之大祥與禫,指將紙製的靈位牌燒掉,將亡者的姓名及生、歿日期寫在祖先牌位上,並將爐內的香灰取一小撮放在祖先香爐中即告完成。

三四、撿金:又稱撿骨、洗骨,為台灣的特殊喪俗。早年渡海來台的先民亡故,若要回葬故鄉,勢必花費大筆的金錢及人力才能將靈柩運返,一般的平民大都無此能力,因此採取變通的方式,就地埋葬,數年後再撿骨帶回故鄉安葬(註9)。

傳統葬法之流程
  殯葬流程為儀節之程序,本文除了闡述目前臺灣通用之儀節外,也呈現大臺北地區常態之殯葬流程。因該區目前火葬比率高達98%,所以同時陳述火葬之流程,以便在後文中與環保葬法之流程作比較。

一、 土葬之流程
鋪水床>移鋪>辭神>遮神>助念>腳尾經>開魂路>沐浴>更衣>示喪>貼紅>接棺>乞水>入殮>辭生>放手尾錢>瞻仰(視)遺容>豎靈>作七>家、公祭禮>進壙>培土>祀后土>安葬>撒五穀子>繞墓>返主>百日>對年>合爐>撿金
二、火葬之流程
鋪水床>移鋪>辭神>遮神>助念>腳尾經>開魂路>沐浴>更衣>示喪>貼紅>接棺>乞水>入殮>辭生>放手尾錢>瞻仰(視)遺容>豎靈>作七>家、公祭禮>火化禮>返主>晉塔>百日>對年>合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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